書本們 2011/03/04


        兩年屬於賦閒的日子,說是閒,實在對我而言是收穫的。
        一本書,正常厚度,消化時間大約是兩天,扣除出門、出國門嬉戲的日子,兩年之下認識了大約兩百本新書,複習了七八十本舊書。
        真正可以稱為純文學,大約從上國中開始接觸。第一本似乎是余秋雨的文化苦旅,秉持一種得意洋洋的新鮮,余秋雨買得到的冊子大約都買了;後來愈讀他的評論集,愈覺得這個人的假道學與假清高,傾傾成一箱,賣到舊書店去。
        就這樣,揣著我對書本一種瘋魔的占有慾──像穿衣服一樣,是要花這許多時間、金錢才養出自成一格的品味──翻過無數書頁,如今也自認是個可以稱作「博」的書生(;當然,許多人質疑我的品味是走到極端,那末,只能說是不夠認識了)。

        是最愛、最理想中、最熟習的:

        張愛玲   秧歌、流言、傾城之戀
        要談我對愛玲的知心,是百年千年都理不清。能夠安靜地評一評愛玲,大約也是我於文學的夢想之一。
        只能先自我戀一下,舉些我真正懂她的癥狀。
        第一,提過了,短篇集子裡,讀,留情,總是觸目,甚至向媽媽用了「成熟」這樣赤裸字眼,後來才知道裡面只留情是二十五歲寫得,其餘是二十三歲。第二,心經,開頭寫圓面長腿的許小寒,高高坐在鐵欄杆上;「只有天與上海與小寒」,讀到這裡我是詫異了,心想,不是吧,下一句愛玲就寫,「不,天與小寒與上海」──那個不字,彷彿是我奪口而出然後附魔在書頁上。還有,網路有人問我,怎麼長篇就不選赤地之戀呢,當時我說,牠的結構太完整太完美了,失去「一勻一勻的吸收」那種美感,當時在網路上我沒有說很多,其實我對赤地之戀一直存在痛心的,牠的環環相扣簡直要匠氣了呢,愛玲怎麼就,失去她如歌的行板了?直到最近讀張愛玲私語錄,愛玲向鄺文美抱怨了許多,說赤地之戀的情節都是美國政府單位設定好,她不好發揮,自己也不喜歡這書...原來是鋪好了的反共文學;哎呀,說我對她的作品是奧義地懂得,我是一點不害臊的。
        關於她的人,孤傲高傲是被說濫了;而我知道愛玲是這樣,像她筆下的玫瑰,聽見鳥兒的啁啾,「啊,鳥兒!......總算是牠在叫她。」──那個「總算」(多麼美!),是一個天然天真的自知之明,也是胡蘭成說的,愛玲文采的常青,來自「對世界藝術性的初戀」。
        我常意淫,愛玲笑起來的樣子,是遲疑、杏眼、然後非常清脆的少女的笑聲。這個懸想被論者們一再打破;直到愛玲晚年在美國唯一接見的訪問,水晶說,他最詫異是張愛玲有一個非常孩子氣的笑聲。
        說是我懂得愛玲!
        另,似乎應當說一下,許多人說我的筆觸太張愛玲;愛玲在旗袍脅下挾著成名作《第一爐香》,造訪周瘦鵑,周除了(,當然,)大大驚異於愛玲的文采,也問了,「妳是不是熟讀紅樓夢,並喜愛毛姆的作品?」──我想,一個以文字為志業的人,文字透漏了思想的背景是自然,不必羞恥。王文興也說,愛玲的「文字是毒藥」,他費了好大力氣走出愛玲(,出來是出來了,可是,家變,情節無趣,文字不倫不類至極,每次讀,都有讀報紙邊邊寫得胡亂的訃聞之感。)也當然,我從未試圖模仿愛玲,因為我視之為信仰;誰長得高到要觸摸上帝呢? 

       吳爾芙 海浪、燈塔行
        我心中存有許多文學的分類方式,其中之一,就是「沒有空間」以及「有空間」。這沒有孰優孰劣的辨別。純講空間這事或許比較好解釋:讀一本書的時候,一個詞、一句話、一個詞的聲韻和聯想、一句話的畫面和聯想......讓你放下書,作一場悠遠的白日夢。最明顯的例子,波特萊爾,巴黎的憂鬱(,普希金的散文亦然;不禁想,詩是解讀範圍廣大的一種文字藝術,所以詩人的散文多是這樣)。像唱歌有一搭沒一搭,然而聽著仍然是非常美的。我鍾愛意識流小說大約是這樣原因:牠們給你許多,你借助牠們又繁衍出更多。
        而,選擇吳爾芙,應當說,我在看字、自己寫字,都(希冀)趨向於古典(,簡單說,我厭極亨利米勒那類寫法,也大聲嚷嚷不看抽象畫);莒哈絲許多書也有意識流的傾向啊,可是牠們的步調都太快、走得太大步,就失典雅了。一些意識流大家,普魯斯特、喬哀思...又過分耽溺了(最出名,就是寫個失眠夜塗塗了四十頁的那傢伙──當然重點不在篇幅,在是不是無聊賴了)。吳爾芙在過與不及間,是做得最優雅的。

        DH勞倫斯 勞倫斯散文選、查泰萊夫人的情人
        散文選是很難買到了。裡面對於性與愛是非常深沉的思考(實在深啊,讀得我昏昏花花),後半部也有他對於所謂藝術成就和如何成就藝術的說法,實在很美;讀著的時候就想,啊,是一個真、善、美的男人(可以同他冥婚該多好)。
        小說呢,也讀了,虹、戀愛中的女人、兒子與情人、聖馬、狐(好驚訝勞倫斯竟然著作這樣多而沒人知道)...──以相信偉大作家,任何生產,總是歸結到一個中心思想(無論顯眼或隱晦)來說──我總是想,勞倫斯要談的是熱情與慾望的節制(像歌德,某種層面看來,就直白些,都談熱情與慾望)。話說回來,查泰萊夫人的情人,很多評說,無非是:對維多利亞潮流的反動、靈與肉的最高結合...,當然這些是事實,不過只是部分事實,我一再讀牠,愈覺得牠要說的話很簡潔,就是,女性崇拜。

        歌德 歌德自傳、愛的親和力
        這兩本似乎都不是太通暢的歌德著作;歌德自傳呢,屏除他的自大狂(是可以接受的自大狂),裡面歌德深刻地於心理和真實生活的自述,是所有捨身文學、藝術的人都該讀。
        我也常思考的,文學另一種分類:輕與重(無關米蘭昆德拉)──這樣說,從托爾斯泰的笨重到莎岡的輕佻。(順道一提,許多俄國作家,歷史使然罷,使命感奇重,一不小心就變成教訓。所以,屠格涅夫,我最愛是,單戀;杜斯陀也夫斯基,喜好那短篇集子,白夜。)歌德年輕時寫的、自說只花四禮拜寫就的,少年維特的煩惱,或者在光譜上還偏向莎岡,到了後期,愛的親和力(我非常願意把牠視為老成版本的少年維特的煩惱),就恰巧走到中庸了,實在讀起來非常舒服(是對既洗鍊又能華美的文字感到舒服,決不是牠攜帶的悲劇哲學──儘管每個自負是文藝青年的人多少都愛過尼采的)。

        米蘭昆德拉 不朽、生活在他方、笑忘書
        不朽,是米蘭昆德拉最淋漓盡致(實在是最精準的詞)的表現了。他作品最迷人之處:滑稽卻真實的哲學聯想(,當然,有許多明顯的關鍵字:偶然、輕、重......)。在這書裡是一行接著一行。請注意,是,一行接著一行──給讀者一個接一個的,我所謂「空間」──其中也提到了我非常認同,或者他為他自己藉口的,小說並不必要一個爆炸性的高潮,大約可以解讀是炎櫻為愛玲辯護,讀者是「一勻一勻的吸收」。
        寫到這裡,想到許多美國作家(,很奇妙大都是美國作家),實在很喜歡為小說設計所謂爆點,像,安泰勒、費茲傑羅,但至少他們的爆炸都是低低的矮矮蹲著的(昨日當我們盛年、大亨小傳、夜未央);假是真像好萊塢電影,那我一定是避之唯恐不及。
        (哎呀,說到費茲傑羅,讀夜未央的時候,我一點沒有知覺這就是寫大亨小傳那個費茲傑羅,或者是,我潛意識地排斥這個事實──百大小說第二強!到底選書的是盲人麼!不過,夜未央是非常偉大了,史詩的感覺濃稠,作者自身的投射非常動人。)

        以上,是我最愛、最理想中的書們。

        以下,說些可以拿來讀讀的(有些存在心中久矣;有些是熱騰騰剛讀):

        錢鍾書   寫在人生邊上/人、獸、鬼
        不好買到就是。

        威廉高汀 蠍神

        蘇珊桑塔格 在美國

        塔哈班哲倫 沙的孩子、神聖的夜晚
        讀塔哈班哲倫,像跟一個異國美女造愛,晏起了,看見美女已經罩著紗麗端在鏡前,用硃砂在描眉畫眼,眼神卻是包涵了整個她祖國的戰爭的千年的悲傷。如是造愛你試著回想也覺得汗濕了。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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