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隱於市 五十五 書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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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我有一天發現自己太容易不自覺地去模仿張愛玲、高行健、錢鍾書,我有的是半調子的張腔、高腔、錢腔──遂下定決心從此再也不看以中文為原文的小說。五年了。我還說張愛玲是我的宗教。我是五年沒有翻開聖經的教徒。大可以說,我大量閱讀翻譯文學,就是在逃避張愛玲,逃避高行健,逃避錢鍾書。   B陪我去聽了高行健在師大的大師講座。高行健好老了,沒有講出什麼新的東西,但光是眼睜睜盯著高行健看上一個半小時,我便夕死可矣。十八歲的時候我可以整本地背《一個人的聖經》。可是,我的十八歲好像也只剩下「可以整本地背《一個人的聖經》」了。       拖了好久好久沒有寫書單,拖就算了,還懶,這次只寫了五本,只寫五本就算了,還寫得語焉不詳。 稍 可以自我安慰的是我加上了這次讀的版本的圖片。請當作做愛心看看吧。看完的人好心會有好報的 :           紀德,《人間食糧》。   台灣譯作《地糧》。相較於台灣桂冠出版社,我更喜歡這次讀的,中國灕江出版社的譯本。   紀德的《偽幣製造者》是我最喜歡的書之一。   把紀德的小說沿著年份看一遍,加上日記,再加上大量的評論,還有顯然是自傳體歷史上最好的的自傳《如果麥子不死》,再加上其活動年表,與其說幾歲的紀德從左派走到了右派,幾歲又從共產主義走入了自由主義,不如說紀德永遠相信的只有緊抱懷疑論的基督徒的身分。很少作家能讓右派批評,又不被左派承認;被教會否定,又吃吃劃著十字;啟發了沙特,卡謬,又在本質上與沙特卡謬完全不同──而這一切都只是因為他太誠實了。   乍讀紀德,無論是從文體精煉的《窄門》,或是體式清純的《田園交響曲》讀起,很難不把敘事者/主人翁,與作者連在一起,紀德的小說總有一種告解的口吻。紀德很有童話故事中的王子氣質。童話故事的公主彷彿總是在等待拯救,但童話故事的王子才是真正敏感而沒有選擇的一方。拯救是義務,不是權力。   這一點與他同時代亦同是諾貝爾獎得主的羅曼羅蘭很像。今天先不討論赫曼赫賽是羅曼羅蘭的縮水贗品。   羅曼羅蘭的幸運之處在於,刻劃類基督的理型──比如約翰克里斯多夫──在那個作者與敘事者距離並不遠的年代,羅曼羅蘭深深相信自己所刻劃的人物的能力,也信仰人物的信仰,換句話說,羅曼羅蘭相信自己可以碰觸到神的境界。紀德與羅曼羅蘭對寫作行為本身有同樣的信仰,同抱著「忠實於人物」這種弔詭的感情,不幸的是,紀德比羅曼羅蘭聰

你該去看精神科了

    旁觀網路筆戰,無論什麼議題:性別、省籍、薪水、麵包, 筆戰至酣,一旦有人拋出卑劣的詞彙或偏激的觀點, 反方一定會有人說:「樓上該去看精神科了。」或者生活中遇到暴虐的客人,怠慢的上司,人也會罵:「有病就要看醫生!」     我常常想起精神病院的時光。拆鞋帶、沒有沸水、不能用刀叉、不能用玻璃、瓷器、不能用橡皮筋。放飯了,每個人用鐵湯匙切著排骨,那熟練讓我心痛。生命在此忘記連續性,病院的時光本身就是一道烏黑的空白。太陽沉下去的時候,護理站會廣播。每個人遛著自己的影子,拿著塑膠小杯去領藥,且要當著護理師的面吞服。一吞,喉結哆嗦一下,很有一種風吹草低見牛羊的意味。那是對生命無謂了。   一個病友要配一名看護士。看護士最喜歡看報紙。病友看著那些新聞的表情,就好像那是二十年前,或是二十年後的事。看護士悉心幫病友擦臉,一個個人的表情就這樣被擦掉了。清晨或半夜常有人大哭大叫,我也不外。護理師只會走到妳面前,拿著一杯水,說:奕含,吃兩顆安定文吧。而妳只能答好。吃藥之後等著藥效把嚎啕壓下去化成淚珠。   院裡有所謂保護室。保護室的天花板、四壁,都是粉綠色泡棉,像個好夢。我想過,除了一直摳泡棉,吞下去,不太可能在那裡自殺。或是他們說的:傷害自己。如果病院是我們所有人生命之黑夜匯流的沼澤,那末保護室就是從一個人人生的所有黑夜中舀出最黑的一個夜晚。偶有人被扭打進去,那打鬥很有嬉鬧之意,門打開一個縫,院裡的燈光扔進去,扔在保護室地上,成為一個金色的平行四邊形,又隨即被拉著對角,扁下去、餒下去、憋成一道鑲在門框上的金邊,人的哀號也漸弱、收攏,歸於無。我想,保護室真正的意思是:「保護護理士」。我們是沒有機會被社會化的人,而保護室是最後的規矩。正如那種描述巴洛克時代畫家的電影,工人扛著金箔大畫框來去,畫框磕在他的肩頸上,他整個人就像畫中人要掙脫出來。一片金箔脫落了舔在他脖子上,人身最柔軟、柔弱之處。儘管這樣,金還不是他的。   我看著他們,也就是看著自己,好像聖經那句話:「我得知此等婦人,比死還苦,她的心是羅網。」      我也常常想起學測落榜後,準備指考的時光。我總去國立大學K館念書。早上五點起床背古文觀止;爸爸載我的路上背單字;七點到K館旁的星巴克喝一杯中杯拿鐵配單字;七點十分進K館;唸到十二點去星巴克吃一個可頌,配單字;再一直念到晚上十點K館打烊;回家車上再背單字;回家

隱於市五十三 書單

  拖延了好久沒有寫書單──當然,沒有期限就無所謂拖──但這個拖字讓我很舒服。事實上是拖太久了,累積了六十一本沒寫心得。儘管我頂多寫給讀過這些書的人看,決不是介紹或推薦,但主要還是寫給自己。   本依舊一次寫十本,不小心寫了十一本,覺得好不划算啊。如下,謝謝大家:     莫迪亞諾,《地平線》。   莫迪亞諾是前兩年諾貝爾獎得主。以前注意莫迪亞諾,是因為龔古爾獎,那時中蠱似沉迷在塔哈班哲倫、安德依馬金尼和莫迪亞諾之間。   莫迪亞諾最讓我喜歡的是巷弄意識,以及異鄉人的自覺。   《地平線》的主人翁叫博斯曼斯,女主角是一個「紅大衣女子」,瑪格麗特──光是用穿著來定位女主角這一點,就可以看出莫迪亞諾對偶然的強調。因為初遇時穿紅大衣,無論後來穿什麼,也總是紅大衣的影子,總是對紅大衣的鄉愁。你選擇在那個時機愛上我,追逐我,遂永不能得知真正的我。   瑪格麗特是外地人,來巴黎躲一場桃花。她在星形廣場附近換著旅館住。莫迪亞諾的神妙之處在於,腳色總是穿隧於街道巷弄,甚少描寫「門裡面」的事。讀者恆有一種徒勞的懸念。總是跟蹤,偶爾追逐。總是碎步,偶爾流星大步。只有過程,沒有結果。兩個人好像生活在街道上。被街道巷弄切割的巴黎是一張往事之逃殺的迷宮,只能不停地走,對他人來說是港灣、是家的地方,對他們來說只是迷宮的腸道兩側厚篤篤的荊棘草磚,根本從邏輯上不能進去。空間如此,時間上也如是暗示──總是「隔天又」,「明日再」,庸碌中有一種懶散之意,且是對活著懶散了。   莫迪亞諾高招,就是大量引進真實存在的地名與街名,卻不讓人從小說之霧中抽離──設想,今天有一本小說,在牛奶色行文中加入「她走敦化南路轉市民大道」,「他從建國高架橋下新光路一段」,豈不讓小說的迷霧盡散,伸手看見五指的指甲全是汙垢。寫「她在雷伊大街的街口」、「怎麼,你現在在十六區」又不讓讀者抽身,莫迪亞諾的辦法是讓讀者感覺到:連腳色自己對這些街道都是陌生的。簡單來說就是:沒有歸屬。     泰戈爾,《眼中沙》。   這是泰戈爾的長篇小說,非常無聊,通俗到俗。寫的是加爾各答家庭間長輩點鴛鴦譜,小輩在鴛鴦譜上大風吹的故事。   說《眼中沙》無聊,因為人物刻劃如此淺,淺到不能讓讀者明白。主人翁驚訝的時候寫了「他很驚訝」──再沒有別的側寫,觀點,或是修辭。整本書好像八點檔。無知,在人物可以原諒,而全知全能的敘事者如此,不

白天過後是黑夜

  不知道是否因為入冬,最近身體虛弱。有幾天B去上班,我在家頭痛欲裂,手耙著書架一格一格地走,到後來竟只能四肢著地,獸行到地毯上。仿木地磚隔著拖鞋不知道,掌臂的白肉都糊弄下去才知道多冰。在地毯上痛得痙攣,發訊息給B,託他下班買止吐藥,附上凱蒂貓笑彎了眼睛的貼圖。   十七歲剛開始生病時不明白那是病,只一心不見人,討厭上學,一半的課翹掉或請走,把自己塞進衣櫥,眼淚滴滴答答,像古裝劇皇帝手上的佛珠,也像門外媽媽沒完了的叩門。後來間或聽到同學的意見:為什麼她可以不用上課?為什麼她可以不念醫學系?為什麼,為什麼,為什麼。沒完了。所謂小孩和大人,最大的分別應當是,小孩問為什麼是想知道原因,而大人問為什麼只是要批評。這些同學多可憐啊!制服裙裡世故如此,甚且是偽裝成清純的那一種世故──就好像有一種文章,寫校園便寫隔壁班的女孩在鞦韆上,寫故鄉就是榕樹下沾著鳥屎的長凳──比光還直進,直觀到猥瑣。   我老是問楚楚:醫生,你能證明我還存在嗎?你肯定我剛畢業那一次沒有死成嗎?我,我老是有一種荒蕪感,回頭只見黃沙形成樓高的大嘴,吞下另一把黃沙。   高中時,我們班被學校放在與同輩不同的大樓。我永遠記得我走去「別的」大樓,等那個從國中就喜歡的女生下課。欖仁樹下有黑碎白末矽礦石桌椅,礦石椅子上的灰塵亦有一種等待之意。周圍全是樹,樹葉榮滋得像一個不願留長髮的英氣女孩被媽媽把持的厚馬尾。太陽鑽過葉隙,在黑桌面上針孔成像,成為一個又一個迷你太陽,亮麗足當愛白日夢的女高中生的飼料。學費雯麗望上拉緊脖子,像等待一個高個子的嘴唇,可以看見角質豐厚的肥葉掃來掃去的聲音,終究和入冬腳下黃葉的耳語不一樣,黃葉音如其人,十分乾脆,而綠葉親暱起來卻你你我我相稱。簡直感覺桌上的小太陽是咕咚咕咚沿著葉子的掌心溜下來的。風起時,欖仁樹的香味噓進來,和早餐吃的三明治與數學題做將了火腿蛋多項式欖仁三明治,七竅裊裊哼著香。教室裡的粉筆聲像敲門。球場的喊聲像牧犬和羊群,一個趕便一群堆上去。那豐饒!忘記那天等到她沒有。   她喜歡我,我喜歡她,我們終於是沒有在一起。她是一個明媚得像天堂裡才有的春日清晨的女生,看著她打球流汗我都覺著是露珠。常常想起她,其實是想念一場清真的人生,在什麼地方被剪接錯了,從此無聲,且黑白。     記憶裡,最後一次獻曝的陽光,是你第一次約我。剛剛大考完,盛夏愈盛。 我在電話裡的聲音像日出,怕驚

秋煞人

      去年今時,我休學了──第二次從大學休學──就像住精神病房一樣,不知道還有第二次。   從來沒想過念政大,本來重考幾乎裸考就沒有資格選學校,不是不滿意,只是從前念的自然組,對我來說,台大以外只有醫學大學。上學以後那美妙:室友,練球,大薯買一送一,木木老師。現在想起來像夢一樣。   休學前一陣子,身體愈來愈不好。兩堂課之間,常常去嘔吐,漱洗乾淨再回教室。後來常預感到解離,沒辦法出門。也沒法跟老師解釋:對不起,我的靈魂快要離開身體了,我必須把肉體關在宿舍,我不知道她會做出什麼事來。   記得一年級的時候,最崇拜的木木老師以為我三年級,上了二年級,老師說可以跟他做國科會,老師一笑像吞一個石子,滿臉的漣漪。宛宛老師說報告像大學生寫的。轟轟老師說二十年沒聽過這樣的報告。正正老師教三年級必修,我那時已經不能識白紙黑字,拿著診斷書去找老師,老師平時身體的稜角都收攏,而我第一次跟老師說,其實我想唸到博士,想當教授;正正老師說可以啊,妳沒上課考卷卻如何如何的,又說,但沒上課就是不好,太溫柔了,所以我哭了。香香老師真好,老師說:知識是別人的,學問是自己的,遲到沒關係,睡得好嗎?睡眠是最重要的。一席話像嗅鹽,我回去才拿起書,幼兒樣逐字指認,幼兒吃餅樣,碎口碎口的,但無論怎麼吃,掉到地上的餅乾都比吃進嘴裡的多。臨考試,中中老師喚我,說為什麼不考試?我說我沒法看字,不是不為,是真不能;老師拿起診斷書問:「妳從哪裡拿到這個的?」──妳從哪裡拿到這個的。一句話拋下,我心底的防空洞被炸開,裡面躲藏滿滿對世界的期待、想像和愛惜都炸死了。我只能回答:「從醫院。」到現在我還後悔,為什麼沒有說:上面寫了台大醫院,還有醫生的印章,從哪裡?從我的屁眼啦,幹。   前兩天教師節,我跑馬燈地想起了生命中出現過的一切老師,對老師天然而古老的尊敬讓我深深羞恥。活得心安理得的人往往是毫無同理心的人。   休學,因為期末考之前看見你,帶著別的小女生。遛狗似的。我在星巴克二樓的露天座椅念書,眼神從佛教哲學的「正道」溜出去,一開始還以為又幻覺。那小女孩五官大大當當,沒有一點睜眨的痕跡,彷彿門戶從來那樣開著。最驚人的是皮膚,白得石膏像似,任何曾被變態的人都認得那顏色,那是一個人漸漸物化的顏色。如果在我的肚子裡擦亮一支火柴,會看見肚子內壁被刻著你的道理:雕塑,是藉由破壞來創造。我一身關於「沒有愛就不是背叛

小公寓純愛故事

    當年 她坐在咖啡廳,咖啡廳正播送他最喜歡的老歌,她不熟習的外省聲口,咖啡桌上擺著化合物分子式,她寫得極工整,看上去,也有一種字正腔圓的意味。太標準了所以聽不懂。標準是什麼?春雨猛烈敲打玻璃窗,像討債。台北只有這酸雨和家鄉是一樣的。古人共嬋娟,而她遙想他的故鄉雨是不是也有榕樹葉的味道,是否在雨中整個台灣才都是故鄉,是否雨是意淫的捷徑。在分子式的邊角寫小說,寫個開頭就流產。無論是寫文章或算化學,人圍著她說些晶瑩剔透的話,泡泡一樣美,泡泡一樣,說破了。讀數理班,爸媽以為寫文章對她有一種私奔的快感,但是爸媽搞錯了。只有寫出來的東西理解自己,連那些還沒寫的也理解她,靜靜躺著,等她把它們寫出來。   沒隔多久,她大學讀兩個禮拜就休學了──就像住精神病房一樣,不知道還有第二次。關在他那裡的時候沒辦法寫文章,雖然他說想看。後來知道了他那樣說是為了看別的。他出去工作,她就看DVD,一片王家衛看完了再看,連續看上一禮拜,無聊了,才換一片。每次他回來,指節隔著鋼門敲擊她的心臟,在門裡都可以感覺到他的指節弓起來繃緊了,像一個愛漂亮去拉皮的老人,十隻指頭十張臉。開了門,她像一隻滿面通紅的橘子,落下來,打中他。他問她做了什麼,麵線白米的口氣,好像這屋子裡的事情再正常不過。她說:寫文章啊,但是不能看,寫得不好。   每次聽到敲門聲,她都趕緊抽一張帶字的稿紙放在桌上。永遠是同一張,他也從未發現。那張稿紙來來回回被磨掉了字跡,缺曠許多字,整張紙看上去像一個老人毫無羞恥地大張缺牙的嘴,無止無盡地呵欠著。是誰毫無羞恥呢?那時她第一次明白自己也可以是一味蠢下去的人。她從未把他當成一部小說的大綱,就像她寫精神病,卻從未想用精神病交換靈感一樣──幻覺、幻聽、解離、自殺──沒有人數學壞到用這些去交易區區幾十百萬個中文字的。   有時候在屋子裡覺得一定要瘋了。洗手台可以溺,枕頭可以悶,窗簾可以吊,瓷盤可以割。自言自語,跟鏡子說話,常看見鏡子裡的自己穿著白衣黑裙制服,伸出指頭,這裡的指尖跟那裡的指尖相吻,一瞬間,鏡子裂出輻射狀的冰紋,雞皮疙瘩爬上她的手臂,然後,鏡子跟疙瘩同時碎在地上。地上影映百千個自己,可是沒有一個她認識。他一回來,只檢查冰箱的酒瓶;她心裡笑:你不如刻個刻度,刻舟求劍吧。他說她發酒瘋。瘋了倒好。   他願意放風之後,她最喜歡的還是去咖啡廳,想到句子就寫,隔天再看,才知道每一句都是

隱於市 五十二

   拖延了好久沒有寫書單──當然,沒有期限就無所謂拖──但同樣的,這個拖字讓我很舒服。   這次依然一次寫十本,謝謝大家:     以撒辛格,《蕭莎》。   蕭莎是女主角的名字,亞倫是男主角,住在二戰前華沙的猶太區,同是猶太人。亞倫拿著「西方文明世界」搓洗自己一番,而意第緒俚語和口音像菜渣一樣隱約卡在齒間。亞倫是性上的巨人,卻建築在語言之上,引經據典來挑起女性情慾,用紐約報紙遮住床單破洞。一種白紙黑字的陽具。說他周旋在女人之間,不如說他游離在各種口音與文明之間,他絕不玩弄或欺騙,亦非花言和巧語,「進步女性」的溫存或「文人」的談話,是他拒絕承認與意第緒血脈的分離焦慮,是舒張戰間期身體裡的猶太血液的鼓譟的方式。他是一個對世界坦白,對自己不忠的人。   女主角蕭莎是亞倫的兒時玩伴,怪的是,多年後亞倫再見蕭莎,蕭莎幾乎沒有改變──這裡不是那種感傷的客套,是確實沒有改變──蕭莎的個子跟兒時一樣,幾乎可以說是侏儒,而她的詞彙也沒有擴張,幾乎可以說是智障。她不用時髦的方法喚亞倫,她還是叫他:阿倫。阿倫一瞬間就愛上她,當然,這應該解讀為亞倫多年的離騷被解放的時刻:一切都在變,只有蕭莎站在原地,和蕭莎站在一起,就像第一次真正站在華沙猶太區的土地,就像和所有「出不去」的華沙猶太人站在一起。蕭莎一個人是一列浩浩湯湯的隊伍。   書裡面有一個觸目的喜劇腳色,費特宗,序言是這樣介紹他的:「一個半波西米亞式、半花花公子式的知識份子」──一個阿倫穿戴過又發現不能合身的自我投影。波西米亞是淫亂的政治,花花公子是隨喜的性生活,而政治與性都建立在知識,也就是書本之上。《蕭莎》令人悲嘆的隱密主題之一便是對知識,或是書的幻滅。   《蕭莎》一書論及非常多主題:神祕學、基督教、「舊的」基督教──「本來的」基督教──也就是猶太教、戰爭、難民。最重要的主題是:一個精神上的難民如何通過最簡單的食與色歸鄉。腦溝間的壯遊,床單上的史詩。《蕭莎》無疑屬於諾貝爾獎書單上名實相符的那種。     梅里美,《卡門》。   這是一本非常無聊的書。「古典」一詞,如果用作貶意,在我的定義是「視一切為理所當然」──人物死是因為該死,人物愛是因為可愛。在這個意義上,《卡門》是絕對古典的作品。   如果不是比才將之改編成歌劇,《卡門》能在讀者腦中繁衍出的東西幾乎是沒有。缺乏畫面感,是最大的敗筆,瑣碎的對白太多